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00016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风宾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风宾馆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徐清诚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4月9日16时00分至16时50分,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5号(职工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1、该单位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为:京餐证字2010110101001599,经营类别为:食堂,备注:含凉菜、不含裱画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2、操作间冷冻冰箱内发现1袋福建天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经典培根,冷冻保存,净含量1.5千克,生产日期20140114,保质期:12个月。未开封,已超过保质期。 经领导批准对超过保质期的烤经典培根予以扣押,经询问调查,厨师长承认该食品为厨师个人存放的食品,单价约116元。未发现该单位超过保质期后使用这种食品的证据,没有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