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20023 号
案件名称:北京海缘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海缘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周福林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7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什刹海所接到举报单【市交】S2015070068,举报内容为北京海缘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吃三文鱼盘子底部有发霉现象,且有蛆。2015年7月7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236号的北京海缘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举报人所述的内容;被举报人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备注内容为: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该单位的菜单上印有生吃三文鱼。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单位用于经营的食品成品、半成品及原料,无相关工具设备。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生吃三文鱼的行为,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调查,该单位于2015年6月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销售生吃三文鱼的违法所得 700 元。 货值金额700元,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