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3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那间咖啡馆有限公司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项目生产经营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那间咖啡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徐铁龙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执法人员任继勇(57020069)、唐春艳(57020145)于2015年1 月21 日对北京那间咖啡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备注项目为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店内菜单上标有招牌地中海沙拉、科布沙拉、尼斯沙拉、鸡扒沙拉、素食者沙拉、旧金山日出共6种沙拉,经与当值经理确认,店内经营这6种沙拉。执法人员当即对制作沙拉的原料及工具进行了扣押,其中包括味好美牌沙拉酱(净含量1升、生产日期2014年11月27日)1袋,不锈钢盆1个,塑料砧板1块,并填写了查封(扣押)决定书{(京西)食药监食查扣[2015]130001号}及物品清单。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1月26日予以立案。2015年1月27日,经与被委托人进一步调查核实,北京那间咖啡馆有限公司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项目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属实,根据调查,北京那间咖啡馆有限公司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违法经营期间,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8973.0元,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