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35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道口合众咖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类别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道口合众咖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7655327-7
法定代表人:钟声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陈洪丽(行政执法证号:57040185)、杜江(行政执法证号:57040130)于2015年 1月15日 9时50分至10时20分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旗营教师住宅小区配套公建一号楼F区二层(成府路57号)的 “道口咖啡”进行检查时发现北京道口合众咖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类别。该单位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许可类别为饮品店, 2015年1月14日开始现场加工制售三明治,共采购原材料有曼可顿全麦面包片350g(6.1元/350g)、西红柿2kg(3.4元/kg)、生菜2kg(3.5元/kg))、大海牌蒸煮香肠1kg(35元/kg),检查时已全部使用完毕,现场发现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及原料为水果刀1把、案板1个。柜台橱窗内有三明治成品1份,仅作为展示品不进行销售。该单位共制售三明治5份,销售价格是38元/份,即违法所得共计190元;未纳税;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9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