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 食罚〔2015〕220013号
案件名称:北京三晋尚品餐饮中心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三晋尚品餐饮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苏德元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该单位自2015年3月5日起至2015年3月13日从事现场制售凉菜的食品经营活动,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京餐证字2012110108008779,备注项目为: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该单位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的行为,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情形。该单位违法经营期间售卖凉菜共计获得违法所得为780元,被查封扣押食品共计40元,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共计820元。该单位发现违法后积极采取改正措施。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