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80442号
案件名称: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类别案
当事人名称: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笪鸿鹄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因接投诉举报,到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黄厂路49地块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职工食堂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该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京食药)餐证字2014110105009114 有效期限:2014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4日。许可类别:工地食堂,备注: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现场发现该单位菜单中标有拍黄瓜,3元/份。在操作间发现了用于制作凉菜拍黄瓜用的菜板和菜刀。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