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食药昌罚决字(2014)第107号
案件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40068836-9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自2013年5月17日至2014年5月30日擅自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东经营食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至 2014年05月30日被查获时止,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5030元,违法所得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当事人陈述、当事人情况说明等证据佐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