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159号
案件名称:北京美驿添家餐饮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备注项目经营凉菜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美驿添家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4600996979
法定代表人:肖志刚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自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村西大街15号经营的北京美驿添家餐饮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备注项目经营凉菜活动。至2015年6月23日被查获时止,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00元,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510.2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