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330032号
案件名称:高涛涛(北京天风海涛餐厅)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高涛涛(北京天风海涛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高涛涛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30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你店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从事制售凉面的食品经营活动,现场发现有违法经营凉面的工具和待售的食品,对工具和待售食品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并经你同意,对容易腐烂变质的成品凉面进行了销毁的先行处理措施。经调查你店从制售凉面的食品经营活动,所用的所有材料都是自行到市场采购,截止到检查当日经估算你单位用于制作凉面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大约300元,你店的经营形式时自助餐形式,故你店违法收入无法计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