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当罚【2015】427号
案件名称:北京味还行家常菜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餐饮服务生经营环境、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味还行家常菜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薛奎琴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味还行家常菜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餐饮服务生经营环境、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