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 食 案源〔2015〕 27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秦唐府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秦唐府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任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31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秦唐府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在其操作间调料台上发现塞北红优质番茄酱(800g装)1罐,已开封,其表面长满白毛。该店涉嫌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经主管局长批准,当日对其立案调查,并对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查封扣押,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