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 〕115035号
案件名称:北京便宜坊烤鸭集团有限公司便宜坊安华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便宜坊烤鸭集团有限公司便宜坊安华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郭奕彤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11日我局接到举报,执法人员于2015年8月13日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的北京便宜坊烤鸭集团有限公司便宜坊安华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执法人员发现在该店厨房有用于加工制售食品的以下食品原材料已经超过保质期:1.标称“澳迪克国际集团(香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缩鲍鱼素”1罐,生产日期为2013.04.15,有效期至2015.04.15。2.标称“成都蜀味园食品厂”生产的“醪糟”1罐,生产日期为2014/07/05,保质期2个月。3.标称“广州市广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滑磨豉酱”1瓶,生产日期2013.05.08,保质期:18个月。4.标称“卡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夫芝士粉”1瓶,生产日期为2010.06.09,保质期至2011.03.06.5.标识为“Simpiot TRUE”(中文翻译为:辛普劳土豆粉)1罐,产地:美国,生产日期保质期均无法辨认,且无合格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上述食品原料货值金额211元,因当事人在检查时未将上述过期食品原料用于制作加工菜品出售,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