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24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京铁实其腹快餐部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上未标明生产日期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京铁实其腹快餐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0159597-1
法定代表人:英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11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西街4号的北京京铁实其腹快餐部进行检查。经查,在该单位操作间发现半桶已开封使用的纯芝麻油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十八个月,净含量:5L)。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