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4〕150016号
案件名称: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红门京良路店经营预包装食品标签不易辨识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红门京良路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8913122-1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投诉人于2014年8月29日在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红门京良路店购买规格为1.3千克/袋“全聚德”大三角礼袋中,规格为320克/袋的“全聚德”玉米荷叶饼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标注模糊不清楚,不易辨识生产日期,保质期为30天。经调查,在该超市内烤鸭销售货架上发现2袋规格为1.3千克/袋“全聚德”大三角礼袋,上述礼袋包装及礼袋内规格为800克/袋的“全聚德”烤鸭(五香味)1袋、规格为180克/袋“全聚德”烤鸭专用酱1袋、规格为320克/袋“全聚德”玉米荷叶饼1袋的包装标签未发现不清楚的情况;只发现投诉人购买的“全聚德”大三角礼袋中规格为320克/袋的“全聚德”玉米荷叶饼包装标签不清楚的现象。“全聚德”大三角礼袋每袋进货价为86.41元,售价为108.00元,违法所得21.59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