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行罚【2015】19-018号
案件名称:北京金隅科技学校食堂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金隅科技学校食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姜春梅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23日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麻辣豆鼓。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