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04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通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集体用餐配送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通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6000792298
法定代表人:丁静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10月22日检查发现并经2014年11月3日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14年8月23日至2014年10月21日未经许可在北京市第二十中学(分校)从事集体用餐配送餐饮服务,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8970.00元。货值金额以销售价格计算,与违法所得相同,共计人民币3897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