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流通行罚〔2014〕S06-2号
案件名称:北京康福百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康福百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郭福森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肆村民生路南区东八条3号设立北京康福百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自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0日,当事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给北京润海福业商贸有限公司1箱兰花豆(牛肉味),货值金额为94元,违法所得94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5-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