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21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天超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十二分公司未及时清理食品库存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天超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十二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6890304-6
法定代表人:陈申蕾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袁阳、姚宏伟到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1层2座-101现场处理投诉举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水果摊位存在部分变质水果未及时清理,执法人员责令将其退出货架,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 21000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2015 210018号)。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