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行罚【2015】19-016号
案件名称:北京金门永定餐饮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金门永定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潘克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7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甜辣酱。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