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4】141号
案件名称:北京喜汇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喜汇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5858599-2
法定代表人:林小溪
主要违法事实:执法人员于2014年8月28日,对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兴华中街潼关三区9号北京喜汇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已过期5个月,该单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经营货值金额为450元,违法所得为3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