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04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未遵守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事证第211010800572
法定代表人:彭龙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2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东路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检查时发现:凉菜间一袋开封的“西米”、一袋开封的“全意”网皮薄饼、操作间一瓶开封的“熊猫牌”调制甜炼乳、三袋未开封的“食得迷”一锅香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无专用工具、设备;现场未发现加工好的半成品和成品,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的食品原料的食品货值金额为74元。凉菜间一瓶香油无标识。当事人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无专用工具、设备。现场未发现加工好的半成品和成品,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的食品原料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9.5元。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均在职工食堂内部使用,用于制作接待餐,不收取费用,无违法所得。现场检查发现“西米”、“全意”网皮薄饼、“熊猫牌”调制甜炼乳、“食得迷”一锅香、“马利美膳”香芋色香油未进行台帐登记。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