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140018号
案件名称:北京山源无纺布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山源无纺布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梁思禹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北京山源无纺布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13日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情况下该公司食堂从事制售中餐的食品经营活动,由于该公司食堂是内部食堂,工人不交餐费,不对外经营,食堂所有经费均由公司担负,没有盈利。截至我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山源无纺布有限公司食堂检查为止,北京山源无纺布有限公司食堂共计购进原材料人民币8000多元,不足一万元。现场发现有用于餐饮服务活动的工具:案板2个,菜刀2把,不锈钢盆6个。现场未发现加工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