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230004号
案件名称: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宝山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学校一食堂于2015年3月15日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农贸市场的北京腾飞百灵调料店以每桶100元的价格购进了3桶(规格5公斤)无标签的预包装芝麻酱,准备用于制售武汉热干面,至2015年3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尚未开封启用,无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300元,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