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4]303号
案件名称:张理朴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张理朴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09月04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朝阳区南十里居东润枫景5号院22号楼、张理朴经营的“老家肉饼餐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