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420955号
案件名称:北京维兰世家餐饮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维兰世家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33967113-7
法定代表人:宋梦瑶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北京维兰世家餐饮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7月25日至8月6日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星火西路19号楼的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经营期间违法所得650元, 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价值为80元,货值金额共计2730元,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