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200172号
案件名称:北京明谢谢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明谢谢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8766898-1
法定代表人:杜梅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在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于2015年1月2日至2月6日继续在其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期间经营收入共计4647元,未缴纳税金,现场未发现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无待售的食品成品、食品半成品及食品添加剂,故认定违法所得为4647元,货值金额为4647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