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 食 罚〔2015〕335号
案件名称:北京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擅自开展食品流通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北京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7875599-2
法定代表人:韩雪梅
主要违法事实:查当事人自2015年05月15日至2015年05月29日期间,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擅自在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物资学院路口开展食品流通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