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当罚【2015】805号
案件名称:谷新文(北京市京朝伟商贸中心)采购食品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谷新文(北京市京朝伟商贸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采购食品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