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罚<2015>340001号
案件名称:黄荣海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黄荣海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黄荣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自2015年7月20日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日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截止检查之日,当事人共购进食品原料费用共计500元,货值金额700元,违法所得2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