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82号
案件名称:段文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祥和饭馆)未建立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段文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祥和饭馆)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2月27日现场检时,发现该经营者未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