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95号
案件名称:北京群策众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漠西果园牌罗布麻茶中添加药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群策众力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刘刚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2月6日,接到我局市场科转来线索,举报人吴鹏飞投诉北京群策众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罗布麻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向我局投诉,要求查处。经查,该公司实际经营地点在北京市通州区滨河中路108号,执法人员在该企业库房内发现12罐“漠西果园牌罗布麻茶”,净含量50克,该产品中“罗布麻”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中所指可用于保健食品名单中的物质,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该公司经营的“罗布麻茶”共进货300罐,每罐售价19.9元,货值5970元,每罐进价17.7元,共售出278罐,违法所得611.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