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60003号
案件名称:万友宏(北京万有红小吃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万友宏(北京万有红小吃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3日,北京市密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河南寨村39号的万友宏(北京万友宏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操作间内存放有待用的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嫩肉粉1瓶。经查,当事人2014年11月15日以每瓶6月的价格从北京和友来商店批发部购进了嫩肉粉一瓶。上述违法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嫩肉粉货值金额6元;当事人经营上述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嫩肉粉是炒菜时添加的,故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