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10003号
案件名称:朱建涛(北京建志为民商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朱建涛(北京建志为民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朱建涛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密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朱建涛经营的北京建志为民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朱建涛(北京建志为民商店)擅自改变食品流通许可事项,超出许可范围现场制售烧饼、包子、豆浆。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经执法人员调查,朱建涛(北京建志为民商店)于2013年4月1日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品、水产品、鲜肉),从2014年10月开始至2014年11月24日,该超市未向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从事现场制售烧饼、包子、豆浆。
违反的法律法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处罚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