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当罚【2015】260029号
案件名称:王桂珍(密云县高岭桂珍小卖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当事人名称:王桂珍(密云县高岭桂珍小卖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桂珍
主要违法事实: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五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