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60004号
案件名称:北京港佳好邻居连锁便利店有限责任公司万方园分店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港佳好邻居连锁便利店有限责任公司万方园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8254462-6
法定代表人:常年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接到举报,内容为反映西直门南小街葱店胡同2号院1号楼2-5底商好邻居存在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经核实,在该地址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为北京港佳好邻居连锁便利店有限责任公司万方园分店。调查发现,该单位于2014年8月开始在该地址从餐饮服务经营活动,采用中央厨房生产、冷链配送、现场加热的方式,销售红烧牛肉饭、咖喱鸡肉饭和香菇卤肉饭。截至我局现场检查,销售所得共计6898.50元,全部由该单位收取,且未缴纳税款。本案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