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60011号
案件名称:北京和谐共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和谐共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1018999245
法定代表人:董洪岩
主要违法事实:我所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后于2015年7月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72号地上一层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实际名称:北京和谐共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1018999245,法定代表人:董洪岩)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该当事人正在从事销售牛肉拉面等餐饮项目,现场检查发现其用于经营餐饮项目的工具:餐具10套(碗、筷子)、东古牌酱油半瓶(500ml/瓶)、水塔牌米醋半瓶(420ml/瓶)等。经报请主管局长批准立案,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经主管局长批准,当场查封扣押上述违法经营用工具及调料。经查,当事人自2015年6月14日试营业开始至2015年7 月8日现场检查当日,违法所得840.00元,没有详细销售台账,现场查扣的酱油、醋根据进价计算货值人民币7.00元,全部货值金额:847.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