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食药昌罚决字(2014)第28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新航道培训学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新航道培训学校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京海民 民证字第0730163号
法定代表人:胡敏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自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3日擅自在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66391部队院落东北角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经营北京市海淀区新航道培训学校食堂。至 2014年3月13日被查获时止,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500元,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7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4-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