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410006
案件名称: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护国寺北海小吃店无证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护国寺北海小吃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5415073-4
法定代表人:王志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其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期间,于2014年9月5日至20114年9月8日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法所得803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2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4-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