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30003号
案件名称:王东成(北京富贵满园饭店) 未按要求清理库存食品及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王东成(北京富贵满园饭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成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凉菜间冷藏柜内放三盒香香牌内酯豆腐(北京香香唯一食品厂,350克/盒,生产日期:2015年5月11日,保质期七天),四袋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对四袋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采取了强制扣押措施。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5月12日以1.5元/盒的价格购进上述香香牌内酯豆腐三盒,于2015年5月20日以2元/袋的价格购进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4袋,购进后均未使用。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8元,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0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