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4〕96号
案件名称:马义林(北京老马福贵拉面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马义林(北京老马福贵拉面馆)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4600217034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4年9月29日,在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电信局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现场有用于违法经营的2袋东北水鲜拉皮(300克/袋)、凉拌拉皮(现场称重2斤)。该拉面馆2014年9月29日因尚未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故无违法所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3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