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食行罚〔2014〕第 34 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宇创新钽铌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宇创新钽铌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刘寓中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6月10日查明你于2014年5月15日开始在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15号的北京华宇创新钽铌科技有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在食品加工处理区发现以下食品加工设备:大圆盆3个、菜刀2把、菜墩2个;植物油3桶,生豆角5千克。食品原料按市场价格核算,价值金额合计294元。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货值金额合计8009.7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