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罚【2015】18-0008
案件名称:关公食府餐馆无证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张檬(关公食府)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7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于2015年7月28日对举报人所举报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辛庄村关公食府餐馆无证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未能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执法人员对违法经营的工具及原材料当场予以扣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