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040013号
案件名称:李斌(北京星吉鼎立餐厅)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李斌(北京星吉鼎立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4月02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116的北京星吉鼎立餐厅进行监督抽检,经北京市茶叶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检验样品“黄花菜”所检铅不符合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