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食罚(2015)10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临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临空皇冠假日酒店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临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临空皇冠假日酒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夏莉君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7月6日,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后对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府前一街60号北京临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临空皇冠假日酒店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营业面积约500平方米,现场有两人就餐,未见成品及半成品,执法人员对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详见《扣押物品清单》)当场予以查封。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自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6日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营业收入54154.20元,因此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54154.20元,违法所得为54154.2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