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食药昌罚决字[2014] 77号
案件名称:张玉晓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张玉晓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张玉晓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东小口医院对面经营的“佳果多”商店自2014年2月5日至2014年4月26日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情况属实。至2014年4月26日被查获时止,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伍元整(5.00),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佰贰拾壹元整(121.00)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6-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