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80030号
案件名称:徐江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徐江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19日,我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徐江涉嫌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我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