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192号
案件名称:北京鼎盛小叶餐饮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即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鼎盛小叶餐饮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永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仓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35号1-2层全部的“小叶锅锅”餐馆进行检查。经查,在2015年3月16日至3月23日期间,当事人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即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货值金额2202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