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250797号
案件名称:北京音琴美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超出许可经营范围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音琴美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9239820-X
法定代表人:于泊慧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2015年08月0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未经许可擅自超出许可经营范围从事现场制售:冷荤凉菜及比萨饼制售。现场对其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半成品、原材料、调料品:比萨饼/7寸×9个、三文鱼一袋(500g)、牛肉500克、味好美调味料3桶(白椒粉/510g,细黑胡椒粉/425g,迷迭香叶/170g)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盘子30个、电磁炉2台、烤箱1台、菜刀2个、案板1个、夹子1个、饭铲1个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自2015年05月01日至2015年08月06日被检查发现,经营期间违法所得1142元,扣押食品半成品、原材料、调料品:比萨饼/7寸×9个、三文鱼一袋(500g)、牛肉500克、味好美调味料3桶(白椒粉/510g,细黑胡椒粉/425g,迷迭香叶/170g),货值金额为258元,现场未见食品成品,货值金额共计14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