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15005 号
案件名称:北京川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川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6012473-5
法定代表人:吴京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对你单位自行消毒的高饭盘进行抽样监测,2015年1月16日我局收到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转来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I09121119323D,检测结果高饭盘大肠菌群不合格。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0条第4款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5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2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