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60022号
案件名称:孙燕燕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孙燕燕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6月01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晓月中路秦唐人家饭馆存在晚间有车辆拉剩余饭菜,并给饭馆送疑似地沟油的问题。2015年06月05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晓月中路孙燕燕经营的秦唐人家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孙燕燕涉嫌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11


